《公告》江苏金陵机械制造总厂航空发展大楼幕墙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1.招标条件
江苏金陵机械制造总厂航空发展大楼幕墙装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航空发展大楼幕墙装饰装修工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标营四号;
2.3建设内容:幕墙装饰装修工程;
2.4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
2.5工期要求:年12月31日前完成;
2.6工程投标限价:.万元;
2.7招标内容:幕墙工程;
2.8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30mm干挂石材幕墙系统、明框玻璃幕墙系统、点式玻璃雨棚系统、铝合金门窗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主体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48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建筑面积.08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4平方米,总建筑高度99.6米,其中地下二层层高3.6米、地下一层层高4.6米、地上一层层高6米、地上二至四层层高4.5米、地上五至二十三层标准层层高4.2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范围内。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各投标人须将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打印复印至投标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3.4.1、3.4.2、3.4.3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年12月-年5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