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资质
成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组织生产及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
(二)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三)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生产机具、设备及流动资金;
(四)有固定的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地点;
装修资质办理初期需要从二级开始去申请。需要在人员和资产两个方面达到要求。
企业资产
净资产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