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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到拆迁,土地和厂房该如何补偿,你知

企业遇到拆迁都应当从哪些方面予以补偿?在楹庭律师日常接待咨询过程中,好多企业主对于自己的补偿不是特别清晰,或者是拆迁方给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觉得低,但是低在哪里,自己又说不清楚,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杨庆律师通过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给大家分析相关知识。

1、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首先要补偿的是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明确土地用途是商业还是工业。当然了,这个也跟企业主是租赁的土地,还是买卖的土地,还是国家划拨的土地有关。如果说是划拨的土地,走的流程是按照原有无偿收回,批准机关可以做一个收回决定。如果说是租赁的土地,土地的出租方应当获得土地的利益,承租方土地的利益是按照当时签的土地租赁合同来定。

土地使用过程中,不同的土地,它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尤其是建设用地,它分为工业、商业等等这些性质,一般商业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明显要高于工业工地使用用途的补偿标准。所以,要看所在的土地性质,如果说土地性质不明确的,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予以调查。

2、厂房本身价值的补偿

在投入生产实际的过程中,厂房基本上能用都可以,如果不是特殊行业的,对厂房有特殊要求的,厂房彩钢棚的比较多,砖混的也比较常见。就要看安置补偿方案,对于工厂的厂房,砖混是用什么标准,彩钢棚是用什么标准,核定是多少钱一平,这个是厂房本身的价值。

3、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补偿

办公用房往往和住宅房或者是有一些会议室或者招待室,和商业门面房,它的装潢包括建设的一些设计都要比厂房有很大的投入,所以说办公用房在实践中往往可以按照商业用房或者商业用房的门面房的标准。可以参照这个标准给予补偿。

生活用房就是工人宿舍,包括一些食堂,还有一些和工人配套设施的,比如说澡堂,这些在一个成熟的企业过程之中,对员工的福利配套设施,这些也属于生活用房,这些的补偿参照住房的标准予以补偿,也是合法合理的。

4、构筑物,附属物,添附物补偿

构筑物、附属物、添附物这些附属物,它的存在是要给建设主体有一个更好的配套设施的利用,它包括硬化的路面、烟囱、水塔、水池,还有一些配电房之类的,这些配电房,包括锅炉房,这些属于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往往是低于办公室和生活用房,但是可能会高于厂房,具体实践中,这部分建筑物往往采取重置成本价的方式予以补偿,会比较趋于合法合理。

通过以上的分析,关于企业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补偿,以及这几个项目在实践中怎么用,大概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不太懂的或者是不太详细的可以跟我们这边联系,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案件分析部,遇到疑难案件可免费分析。我们再进一步给大家,就企业本身的问题,或本身企业所能够举证的材料或者欠缺的材料再做一个梳理。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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