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装协〔〕15号
关于~年度福建省
“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评定工作受理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地方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筑装饰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评定办法(年修订)》(闽建协〔〕36号)和《关于开展~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建协〔〕54号,下称《通知》),结合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质装饰装修工程”)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程应符合《通知》要求,符合应具备的规模要求,竣工时间在年7月1日~年6月30日之间并已投入使用。二、申报工程已在省建协“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创建“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备案登记,并经审核通过(审核情况在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查询”栏目中查看)。三、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见《通知》。线下申报将书面申报材料(壹式两份)报送至我会秘书处,其中,福州地区的工程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书面受理收件,泉州地区的工程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由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装饰分会负责书面受理收件,申报材料要求见《通知》中的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年7月1日。四、本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工程申报项目,出具初审意见,并推荐至省建协安排集中公示;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组织工程复查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复查,现场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联系方式(一)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系人:林莺、陈燕、王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