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二级资质承接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除此之外,二级还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装修又称装潢或装饰,它是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一套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包括水电施工、墙壁、地板、天花板、景观等,并根据一定的设计理念和美学规则形成;从家具的展示和门的朝向,到房间配件和灯具的定制处理,都是装饰的体现,与装饰不同,装饰是对日常使用或生活环境中的物品进行艺术加工的一种技术,增强美学效果,提高其功能、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以环保为设计理念;完美的装饰应与物体的功能紧密结合,适应生产工艺,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具有良好的艺术效果;
装修资质是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资质标准,由省住建厅负责审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超过万元。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注册建筑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建筑艺术设计、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上岗证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施工人员、质量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劳工、图书管理员等人员齐全。
(4)通过考试或培训的木匠、砌筑工、抹灰工、油漆工、石匠、水管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得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并完成了至少2个此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