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安质监党建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1号令)和《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3号)等相关规定,市住建委制定出台了《本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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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吧
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含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修工程”)。
事项内容
1、对于一般类装修工程,办理事项分为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类)和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及备案抽查类)。
2、对于特殊类装修工程,办理事项分为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类)和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及备案抽查类)。
3、对于一般类装修工程和特殊类装修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范围实施消防验收,规定范围以外实施消防备案及备案抽查。
“综合”验收
指南中的质量验收是指竣工验收监督和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
详细的流程,全新的表式
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事宜,指南中明确了详细办事流程、需要提供资料的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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