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燕都晨报」
本报讯(记者钱妍)日前,新华公安分局接到这样一起特殊警情。辖区居民孙某前来报警称,其所在居民小区内,有人从高层向下抛建筑垃圾,当时自己母亲恰好就在楼下,险些被砸中。
据介绍,事发当日,孙某的母亲正在居民楼下收拾秋菜。突然,伴随几声“嘭嘭”的响动,大量建筑垃圾“从天而降”,重重砸在她的身旁。老人当场受到惊吓,回到家后身体便出现不适,一病不起。家人得知此事后,都气愤不已。“这么多建筑垃圾,从那么高的地方扔下来,万一真砸到人身上,命都没有了,真是太‘缺德’了。”孙某说。
接警后,新华公安分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老人所在居民小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而此时,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去整整15天。困难面前,民警没有气馁,对案发现场进行反复勘验,逐户走访楼内住户,并大范围调查该小区的居住情况以及寻找目击证人。
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得知,案发当日,该居民楼一住户家中正在装修。装修工人吴某图省事儿,怀着侥幸心理,将装修剩下的边角料和石膏板,直接从五楼窗户扔向楼下的公共区域。面对警方讯问,吴某对其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已被新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民警表示,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作为新罪名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屡见不鲜,一个苹果、一个鸡蛋从高空坠落,都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伤亡。任何高空拋物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以及刑事责任风险!请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学法、守法,切勿以身试法,应自觉注意行为规范,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