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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1013

2月11日,本报从重庆北碚区人民政府获悉,重庆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10·13高坠事故调查结果已于近日公布。

调查显示:年10月13日16时40分左右,重庆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位于曹家湾地铁站1号口旁,占地面积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该项目商业楼5号楼梯间内。

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重庆南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锐。

事故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敏。

事故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向阳。

事故项目的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斌。

经调查,年10月13日15时左右,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工长薛宝军安排工人杜建某(死者)、杜*辉负责将约40根方管(约5米)由地面运送至商业楼4楼,并由正在4楼作业的杜*新、莫*华辅助。随后,杜建某、杜*辉将放置在地面的部分钢管搬运至商业楼5号楼梯间旁,并竖靠在一楼与二楼之间,准备往上传递。16时40分左右,杜建某、杜*辉商定,由杜建某到二楼、杜*辉到三楼,并通知杜*新、莫*华一同传递方管,然后杜*辉独自乘坐距离作业点较远的工程电梯到达三楼后行走至作业点等候并呼叫杜建某,但杜建某始终无回应,杜*辉便顺脚手架爬行至一楼寻找杜建某,其在5号楼梯间左侧区域寻找仍不见杜建某后,又使用手机照明进入工况不明且无照明的5号楼梯间内继续寻找,随即发现杜建某倒在5号楼梯间内联通负一楼的楼梯底部,头部受伤严重。杜*辉立即返回地面联系薛*军、杜*新、莫*华等人开展救援,杜建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工人杜建某,安全意识淡薄,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作业期间随意进入工况不明、无照明条件的危险区域,行走至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楼梯口,踩空后跌落至地面导致颅脑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

1.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调查,南通市建筑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含准备性活动和收尾性活动)范围内和存在交叉作业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认识不清、辨识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没有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杜建某作业期间随意进入工况不明、无照明条件的危险区域的危险行为和事故隐患。

2.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调查,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5号楼梯间,事发时未按照建设施工有关规定对5号楼梯间内连接一楼至负一楼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设置防护栏。同时,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作业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没有能及时发现并消除5号楼梯间内连接一楼至负一楼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未设置防护栏的事故隐患。

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熊敏,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戴建彬,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重庆拓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重庆南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发包方。经调查,该公司将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精装修工程分两个标段,分别发包给南通市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上海泓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移送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处理。

4.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北碚区蔡家组团M18地块商业项目的监理单位,对重庆南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行为失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涉嫌违反《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移送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处理。(文

中国基建报蒋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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