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三个级别、甲乙丙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
乙级资质标准:
技术条件要求:
1)配备表中规定的非注册人员要参加过中型以上的至少两项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同时该人员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企业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要具备中型以上职称、且学历本科以上。有六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经历、主持过至少两项的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3)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要求要符合申请的资质标准中“配备表”的规定、同时要求人员专业配备整齐合理齐全。
资历和信誉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万RMB、社会信誉良好;
2)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要求:
1)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2)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