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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6袋家庭装修建筑垃圾堆放路边城管部门

近日,东城区龙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居民举报,称有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辖区内光明西街一处人行道路上倾倒数袋建筑垃圾后扬长而去,破坏了市容环境秩序,执法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在现场,执法队员看到堆放的建筑垃圾共有6袋,体积约1.5立方米,堆放位置为光明西街14号楼前的便道上。随即执法队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与辖区物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其配合调查。通过执法队员调取周围监控发现,将6袋建筑垃圾利用电动三轮车运输至此的是一废品回收人员。通过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溯源调查发现,原来是隔壁小区一业主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暂未找到合适的车辆进行清运,遂请该废品回收人员找地暂存,而废品回收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便将建筑垃圾堆放在了便道道上,附近居民见后第一时间向执法部门进行了举报。据执法队员介绍,根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本市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置费用。对于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执法部门可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个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元以下罚款。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业主当事人积极配合、于当天按照符合规定的方式将6袋建筑垃圾进行了及时处置,考虑到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了法规宣传教育,开具了行政告诫文书。在此,执法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家庭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切不可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建筑垃圾的整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切实管控好建筑垃圾的产生、贮存、运输、消纳等环节。文/图刘满清审核/张晶晶范培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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