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建科〔〕77号文件,印发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确定了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科[]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9号),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部制定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3月23日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有以下几个亮点:
工作目标到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重点任务1、各省市区做好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开展产业示范点;
2、完善并建立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
3、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建立适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4、统筹发展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编制部品部件目录,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标准、认证与标识信息平台,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5、推行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6、推进建筑全装修及菜单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推广集成厨房和卫生间、预制隔墙、主体结构与管线相分离等技术体系;
7、装配式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年,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8、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培养装配式建筑产业队伍;
保障措施住建部制定了在土地划拨、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每年4月底前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专项检查等保障措施。
《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中对示范城市的申请的条件之一是"本地区内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产业基地的企业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市场信誉良好”。
三大文件原文
附件
01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9号),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规划、抓标准、抓产业、抓队伍,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1确定工作目标到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年,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2明确重点任务(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省(区、市)和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阶段性工作安排,提出保障措施。重点做好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具备木结构建筑发展条件的地区可编制专项规划。
(二)健全标准体系。
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支持地方、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
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统一的部品部件产品标准和认证、标识等体系,制定相关评价通则,健全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部品部件公差标准,健全功能空间与部品部件之间的协调标准。
积极开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以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交流活动。
(三)完善技术体系。
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配套部品部件评估机制,梳理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定期发布装配式建筑技术和产品公告。
加大研发力度。研究装配率较高的多高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基础理论、技术体系和施工工艺工法,研究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突破钢结构建筑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技术瓶颈。推进中国特色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体系及中高层木结构建筑研究。推动“钢-混”“钢-木”“木-混”等装配式组合结构的研发应用。
(四)提高设计能力。
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设计对部品部件生产、安装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的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提高标准化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装配式建筑设计深度要达到相关要求。
提升设计人员装配式建筑设计理论水平和全产业链统筹把握能力,发挥设计人员主导作用,为装配式建筑提供全过程指导。提倡装配式建筑在方案策划阶段进行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促进各参与主体形成协同合作机制。
建立适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行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五)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统筹发展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及设备制造、运输、装修和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库,编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装配化装修的标准化部品部件目录,促进部品部件社会化生产。采用植入芯片或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