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师与建筑师、医师、律师一样是一种职业,是从事室内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往往以个人或团队方式进行工作,综合的解决空间的功能、形式、材料、结构构造以及声、光、热等技术层面的问题。
职业室内设计师应该受过专业教育,具有相应实践经历并通过相应考试,他们应该可以从事三方面的工作:
1、能识别、探索和创造性地解决有关室内环境功能和质量方面的问题。
2、能运用室内构造、建筑体系与构成、建筑法规、设备、材料和装潢等方面知识,为业主提供与室内空间相关发服务,包括立项、设计分析、空间策划与美学处理。
3、能准备与室内空间设计有关的图纸与文件,其设计应该以提高和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为目标。
室内设计是从建筑设计领域中分离出来的一门学科,与建筑设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相对建筑设计而言,室内设计产生的时间并不长,历史上,室内设计一直为建筑设计所替代,建筑师在做建筑设计的同时就已提供相当完整的室内设计,有时甚至包括家具及室内装饰附件的设计,其设计大多与建筑设计、结构、施工同时考虑和进行,如古希腊、古罗马的石砌建筑以及中国的木构建筑,装饰与结构构造都呈一体化的紧密结合,到18世纪和19世纪的“巴洛克”和“洛克克”时期,建筑与室内开始出现分离。19世纪末,美国的“埃尔西德沃尔夫”等人首开先河,使室内设计工作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领域和职业,但当时他们只是被称为“室内装饰师”,他们的主要任务还只是按照各种传统风格,为客户提供艺术品,可移动的家具、灯具、地毯等配件,以及提供一些类似涂脂抹粉的表面化的相对简单的装饰服务。
室内装饰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成为一个正式的,独立的专业类别。后来,建筑的功能原则为人们日益重视,加之建筑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日益提高,仅仅单纯依靠室内装饰已难以把握空间、功能、结构、技术、设备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室内设计的概念开始逐步出现。
20世纪50年代,作为一门技术的室内设计已经开始和仅限于艺术范畴的室内装饰有所区别,室内设计师称号被普遍接受,与此同时,社会的需求也大大促进室内设计的发展。随着建筑物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断提高,建筑师越来越难以顾及内部空间的细节设计,通常只把精力集中在外壳和框架,室内设计工作往往留给其他人来完成,其次,由于人们对城市景观的不断重视,也使得建筑师更多只注意建筑与外部环境的关系,而对内部空间有所忽视,此外,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频繁的功能变换,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改造项目,而这些改造项目迫切需要一种既有工艺知识,又有美学素养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业务,最终导致室内设计这一行也在20世纪60年代末,逐渐脱离建筑设计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专门体系。
我国在解放前,室内设计也是由建筑师作为室内设计的一部分承担完成。解放后,一些大型重要建筑开始由美术工作者和装饰设计专家配合建筑师进行室内装饰,以及家具、陈设艺术品的设计工作,20世纪的70年代和80年代,由于改革开放等原因,中国的室内设计开始抬头并逐步步入正轨。
与此对应,室内设计教育也开始逐渐普及,早在年,中央工艺美式学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室内设计系”,其后,数易其名,并于年拓展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同年,工科的高等建筑院校中也开始增设“室内设计”专业,年和年,又先后成立了“中间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使得这一行业在我国更加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室内设计是一门跨越艺术与技术,融会多种内容的综合性学科,单凭艺术家式的灵感和心血来潮,已经难以完成复杂的设计任务,因此,作为合适的室内设计师,既要学习室内设计的专业理论和历史,又要熟悉室内设计涉及到的众多边缘学科,如建筑、艺术、哲学、人体工程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经济学等内容,掌握材料、结构以及人类的心理、生理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方面的知识,熟悉与设计内容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以获得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品位的审美与艺术修养,丰富的思维能力,科学的分析能力,逻辑化的设计意识,明晰的设计表达能力,以保证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室内设计的概念与内涵是动态的、发展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不能用静止的、僵化的思想去对待和理解,应在实践中不断了解室内设计创作动向、更新的材料以及先进的科技设备,以获得持续的充实与进步。
另外,作为设计师还应树立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以及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明确自己的社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