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6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年下半年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木质门、保温材料、内外墙腻子、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水嘴、建筑涂料、隔墙板、天然石材、金属管材、硅藻泥、人造板(非地板类)、金属门等15种家企业生产(销售)批次产品,发现41家企业生产(销售)5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2%。
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31家,仍然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的产品有保温材料。
抽查结果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不合格发现率为4.4%。在成都、德阳、绵阳、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广安、眉山、资阳、阿坝、凉山等14个市(州)监督抽查7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90批次产品,发现3家生产(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4%。此次抽查产品包括喷粉型材、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喷漆型材、隔热型材等5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膜层局部厚度、复合性能、复合膜性能指标项目不合格。
(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不合格发现率为9.3%。在德阳、攀枝花、遂宁、内江、巴中、阿坝等6个市(州)监督抽查42家企业销售的43批次产品,发现3家企业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3%。此次重点对导体电阻、成品电缆电压试验、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失重试验、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失重试验、绝缘热冲击试验、护套热冲击试验、绝缘热稳定性试验、护套热稳定性试验、曲挠试验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导体电阻、绝缘失重试验指标项目不合格。
(三)木质门。在成都市监督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合格30批次。此次重点对甲醛释放限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含水率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保温材料不合格发现率为40%。在成都、德阳、广安等3个市监督抽查8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发现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此次抽查产品包括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保温装饰板、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等5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导热系数、绝热性能、表观密度、体积吸水率指标项目不合格。
(五)内外墙腻子。在成都、德阳、绵阳等3个市监督抽查14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此次抽查产品包括建筑室内用腻子、建筑外墙用腻子、外墙柔性腻子等3种。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六)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不合格发现率为6.7%。在成都、德阳、绵阳、乐山、眉山等5个市监督抽查1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5批次产品,发现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此次重点对外观检查、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绝缘试验、湿漏电流试验、容量测试、控制器调节点的设置、充满断开(HVD)及恢复功能、欠压断开(LVD)及恢复功能、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光伏组件的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性能指标项目不合格。
(七)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不合格发现率为23.4%。在成都、绵阳、自贡、攀枝花、广元、南充、宜宾、巴中、雅安、阿坝等10个市(州)监督抽查40家企业销售的64批次产品,发现12家企业销售1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发现率为23.4%。此次重点对标记、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标记、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谐波电流限值指标项目不合格。
(八)水嘴。在攀枝花、遂宁、宜宾、巴中等4个市监督抽查18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合格30批次。此次重点对外观、装配、抗水压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抗使用负载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建筑涂料不合格发现率为6.5%。在成都、绵阳、德阳、广元、内江、资阳、甘孜等7个市(州)监督抽查6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92批次产品,发现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5%。此次抽查的产品包括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复层建筑(内墙)涂料、建筑用水性氟涂料、弹性建筑涂料(内墙)、建筑内外墙用底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面漆、弹性建筑涂料(外墙)、复层建筑(外墙)涂料、外墙无机建筑涂料等9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对比率、耐洗刷性、甲醛含量、透水性、低温稳定性、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总和含量指标项目不合格。
(十)隔墙板。在成都、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广安、眉山等7个市监督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合格50批次。此次抽查产品包括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板、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等3种。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天然石材。在攀枝花、雅安等2个市监督抽查2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合格批次20批次。此次抽查产品包括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产品、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等2种。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金属管材不合格发现率为28.6%。在成都、德阳、遂宁、乐山、宜宾、达州、眉山、凉山等8个市(州)监督抽查3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2批次产品,发现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6%。此次抽查产品包括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结构用无缝钢管、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直缝电焊钢管、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埋弧焊钢管等7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化学成分、镀锌层重量、力学性能、外形尺寸指标项目不合格。
(十三)硅藻泥。在成都、广安等2个市监督抽查5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此次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初期干燥抗裂性、表干时间、耐碱性、粘结强度(标准状态/浸水后)、耐温湿性能、硅藻材料成分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四)人造板(非地板类)不合格发现率为9.3%。在成都、绵阳、德阳、自贡、泸州、广元、乐山、南充、眉山、资阳、阿坝等11个市(州)监督抽查58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5批次产品,发现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3%。此次抽查产品包括细木工板、普通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等6种。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表面耐磨、表面耐香烟灼烧、内胶合强度、甲醛释放量指标项目不合格。
(十五)金属门。在成都、德阳、绵阳、泸州、遂宁、眉山等6个市监督抽查52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合格60批次。此次抽查产品包括防盗安全门、钢门窗等2种。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工作要求
针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州)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等,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省级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应责令企业认真整改并限期复查。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二)依法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及时将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通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销售),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对于省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保温材料、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金属管材等,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四)对连续两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省级监督抽查暴露出的产品质量问题,要组织有关行业和技术机构,通过约谈企业或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形式,开展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五)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及相关资料及时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中报送,并将后处理相关资料存档,省局质量监督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附件1:年下半年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