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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段永文朱薇洁魏欢记者张可)“没问题,我们这就到现场去调查,务必要把这偷倒建筑垃圾罪魁祸首找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南京市栖霞区城管大队巡防一中队的副中队长魏欢斩钉截铁地说道,他的对面,坐着一位来自兄弟单位的执法人员,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材料科技园大队的负责人胡敏。
“我们是巡查时候发现了这堆建筑垃圾的,但是调了出入路口的监控,并没有发现可疑车辆。没办法,我们只能采取笨办法,用铲车对建筑垃圾进行翻检,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在建筑垃圾堆的底部发现了一张“送货单”,上面的信息是栖霞区一处项目工地,所以我们想请你们一起联合调查”,胡敏详细解释道。
11月9日上午,新材料科技园大队的执法队员巡查至沿河路的时候发现一堆被乱倒的建筑垃圾,这堆垃圾主要是水泥块、包装袋、木板、碎石渣等装潢垃圾,在调取监控调查无果后,他们用铲车对建筑垃圾进行仔细翻检,通过发现的一张小小“送货单”,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堆建筑垃圾的可疑源头,栖霞区G69工地。
两区执法队员来到“送货单”指向的G69工地,开展现场勘验,经查,该项目是一处精装修商品房工地,目前正在装修施工阶段,楼栋前堆放的装修垃圾与沿河路偷倒的建筑垃圾刚好吻合。执法人员立刻让施工单位联系了运输公司负责人李某到现场来,但负责人李某电话表示自己人在外地,无法到达现场,称自己找的都是正规的五小工程车,拒不承认偷倒行为。
鉴于李某不配合调查工作,执法队员对当晚进出工地的车辆登记台账进行一一比对。除了备案的五小工程车以及送建筑材料的半挂货车,一辆红色箱式货车引起了执法队员的怀疑。在江北新区长芦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执法队员确认了当晚该箱式货车经过了沿河路,并且在该路段停留了约十五分钟。
在确认了一系列情况后,执法人员再次联系运输公司负责人李某,面对铁证,李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原来,该项目因装修产生了建筑垃圾需要外运,出于侥幸心理,运输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联系了无资质车辆来运输,后在年11月8日晚,涉事车辆苏APV**9将运输的建筑垃圾偷倒在江北新区沿河路。
针对该公司涉嫌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运输处置的违法行为,栖霞城管大队作出了严厉的处罚,一方面责令该公司立即联系车辆和机械清理乱倒现场,另一方面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该运输公司认罚并保证不会再犯,并于11月20日把乱倒现场处理干净,至此,这一案件在栖霞和江北新区两区大队的共同努力下告一段落。
校对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