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军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3月31日,我局在对你司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司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书人员、技术工人等方面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我局于年4月1日向你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告,整改期限二个月,你司于年4月11日签收确认。5月25日,我局向你司发出《抓紧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整改材料的通知》,你司于5月31日签收,但并未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材料,也未提出延长整改期的申请。经查,直至年8月24日你司仍未对资质系统相关信息进行完善,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于年8月31日向你司送达《撤回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厦建行撤告〔〕6号),你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公司已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
你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证书编号:D)到我局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