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讯11日上午,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运河西路清宁桥北匝道查处了一辆装载建筑垃圾的工程车。这辆工程车外形酷似环卫部门的垃圾清运车,实际上,这是当事人为了逃避查处,“换装”而成的。
工程车“扮”环卫车
这辆所谓的“环卫车”的外形为蓝白两色,乍一看与环卫部门的作业车辆十分相似。执法人员介绍,当天城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觉该工程车与环卫作业车辆有细微差别,车型也稍大一些。同时,车身上没有明显的“环卫”字样,只在车门部位印着一排“XX环卫公司”的小字,而环卫部门一般不会这么写,这些细微不同让执法人员产生了怀疑。
该工程车辆的车斗里装满了石膏板、墙皮、砖块等装潢垃圾。由于城管部门对装潢垃圾的运输和清理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将车辆拦停,对车上的驾驶员进行询问。
无资质涉嫌擅自处置
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讯问,驾驶员支支吾吾吐露实情,他们与清宁桥匝道一家健身馆签下垃圾清运合同后,以一车元的价格,为其清运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据悉,开展装修垃圾清运的运输单位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特种垃圾准运证,并对运输线路进行报备,申请建筑垃圾线路证。执法人员要求查看以上两个证件,核实该运输单位是否具备运输装潢建筑垃圾的资质,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城管执法人员认定,在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资质的情况下,该案件属于擅自处置建筑装潢垃圾。
执法人员介绍,在装修前期,他们已经对聘请该运输单位的健身房进行了宣传,告知其必须规范流程,聘请有正规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清运。记者与该健身房的负责人联系时了解到,他们对于运输单位的资质也较为看重,当在路上看到有这样一辆标有“环卫”字样的车辆时,当即与其联系,并签订了清运合同,却不料遇到“李鬼”。
案情剥丝抽茧,逐渐水落石出,当事人也应当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针对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城管部门已现场调查取证,对运输车辆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进行立案调查。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运输单位将被处以至少元的行政处罚。(蓝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