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季萌萌
近期,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中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等问题,为此,该中队成立特别工作组,将查处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装修行为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房屋装修是多数买房业主的必经环节,业主往往按照生活习惯和喜好对房屋布局进行调整,然而部分业主、装修公司为了房屋装修效果,丝毫不顾及房屋整体结构安全,拆除原有墙体、建筑构件,在没有设计方案的前提下大拆大改,进行“野蛮装修”,对房屋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接诉即办,迅速响应。由于多数涉事房屋建成年代较久,一旦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对房屋安全可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中队在处置涉及房屋装修的投诉时,以“快”字为先,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
畅通渠道,群防群治。充分调动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积极性,及时掌握房屋装修业主的施工情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畅通“居民——物业——社区”投诉受理渠道,确保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的报告或投诉能够第一时间受理,做到群防群治、联防联控。
依法履职,严格查办。对于经查实确属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执法人员向相关责任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同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罚款处罚。
承重墙承载的不仅是房子的重量,更是生命的重量。在此,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装修业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规定,文明装修,安全施工,切莫为了“小家”的装修,危害“大家”的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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